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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开始办理通知
日期:2017-05-21
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规定

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、财政部新颁布的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“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,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。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,保证学习时间,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”。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(面授)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;新的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颁布后,从其规定。

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理时间:2017年6月-12月

办理方式:

1、现场办理准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
2、在线办理可以通过QQ或加微信(15388134872或fuze-edu)

3、详情请咨询:

玉双路校区02884441001、QQ362393902

衣冠庙校区02885574122、QQ562567272

抚琴校区02887701156、QQ2258731658

其他校区15388134872

特此通知!

成都福泽会计学校

2017.5.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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